茅台丢了“国酒”,又失“国宴” 商标

阅读:1017 2019-09-25 20:10:31

9月11日,A股酿酒板块大幅度调整,“股王”贵州茅台(1174.000, -10.00, -0.84%)(600519.SH)的跌幅亦接近5%,创下了将近四个月以后的单日股价最大跌幅,当日报收1069.52元/股,贵州茅台今年曾经创下过1151.02元的不俗股价,因而这次大跌造成将近千亿市值灰飞烟灭。


近日,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茅台集团”)的日子可谓是“不好过”,9月10日,《中国联合商报》记者自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获悉,由于“茅台国宴”商标(下称“诉争商标”)申请遭驳回,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下称“商评委”)诉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再次作出决定,但是以此一审败诉告终。


茅台对于“国宴”商标的追逐遭到了驳回以前,其“国酒茅台”商标竞争亦惨遭失败,时隔商标事件是否应当予贵州茅台及其他企业于商标问题之上敲醒警钟?


申请“国宴”商标屡屡遭驳回


茅台酒始终是中国酒业的“门面型”品牌,和苏格兰威士忌、法国科涅克白兰地齐名的世界三小蒸馏名酒之一。茅台借以自己的品牌战略,亦于商标之上做了很多不懈,不过“国酒茅台”商标申请失败后,贵州茅台已经放弃使用“国酒”。目前,商品包装与经销商店面的“国酒茅台”将要遭“贵州茅台”所代替。


记者注意到,贵州茅台惦记“国字头”商标已低达十几年了。迟于2002年10月,茅台集团便以此“茅台国宴”申请了第33类商标,指定使用范围包括果酒、葡萄酒、酒饮料等。不过,2003年5月,这一申请便遭驳回。对这个结果,茅台集团似乎并且绝不甘心,所以开始了复审拉锯。中国商标网信息显示,始终到2016年,商评委围绕这个商标做出了2次驳回复审、5次不予注册复审。商评委认为这一商标构成了《商标法》之中不予注册的情形,不易造成不良影响。商评委认定,“国宴”的意思为国家元首或是政府首脑作为招待国宾,或是于关键节日招待各界人士因而举行的盛大宴会。诉争商标指定使用于酒等商品之上,不易使相关公众对于商品的质量、品质、等级等特点产生误认。


2016年,茅台集团把商评委告到了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对于被诉决定之中提及的内容,茅台集团于起诉时作出解释称,茅台酒具有较低的知名度,曾经多次作为国宴用酒。诉争商标是其专对于国宴提供的茅台酒申请注册的商标,绝不存在不良影响。诉讼阶段,茅台集团也提交了多份茅台酒作为国宴酒的材料证据。


然因而法院未认可茅台的说法,法院依据《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与第(八)项,认为“国宴”含义作为国家元首或是首脑招待国宾或是于关键节日招待各界人士因而举行的盛大宴会。茅台集团提交的证据尽管可以证明茅台酒曾经多次作为国宴使用酒,具有比较低知名度,但是“茅台国宴”若作为商标注册使用于酒类商品之上,难使相关公众认为原告的相关产品作为国宴专用酒,进而对于其品质、等级等特点产生误认。除此之外,把包含“国宴”的诉争商标注册于酒类商品之上并且享有专有使用权,对于其他同业经营者也有失公正,对于公共利益不易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所以,自避免带有品质指示性的含“国”字商标泛滥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的角度,商评委认定诉争商标并无不当,法院予以支持。最后,法院驳回了茅台集团的诉讼请求。


茅台曾经撤回“国酒”商标诉讼申请


于“国宴”商标以前,茅台集团便由于“国酒”商标陷入争议。“国酒茅台”商标的注册申请已经历时十多年,自从2001年9月,贵州茅台首次申请注册“国酒茅台”商标,但是在2002年8月遭驳回。因而之后,依据国家知识产权局记录,贵州茅台依次在2006年,2010年透过有所不同的代理机构申请注册“国酒茅台”商标共计九次。


2010年6月,茅台集团再次提交了4个“国酒茅台”商标的申请并且通过了可行性审定。于为期3个月的初审公示期,国家商标局收到了95份异议,四川省宜宾五粮液(136.540, 0.03, 0.02%)集团有限公司等酒企及个人表示反对。当时的反对意见指出,“国酒”二字可遭解读为“国内最为糟糕的酒”,有借改由国家之名打造声誉之势,这对于白酒行业的其他企业来说十分绝不公正,构成了不正当竞争。


2018年8月,茅台集团于官网发布《有关申请撤回“国酒茅台”商标行政诉讼案件起诉的声明》,称公司决定往北京市知识产权法院申请撤回,并且往商评委以及各相互关方表示歉意。


依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发布的《含“中国”以及首字为“国”字商标的审查审理标准》(下称“国”字商标审理标准”),对于“国+商标指定商品名称”作为商标申请,或是商标之中含有“国+商标指定商品名称”的,以此其“构成夸大宣传并且带有欺骗性”、“缺乏明显特征”与“具有不良影响”为由,予以驳回。


商标问题需慎重


尽管贵州茅台于商标问题之上屡屡遭失败,不过其品牌打造可谓是非常顺利。自从成立来,贵州茅台曾经获得中华老字号证书,其酿造技艺亦遭认定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提到“国酒”,贵州茅台依然是闪现于消费者心中的白酒品牌。


亦正是借以维持这种品牌形象,贵州茅台面对“国”字头商标亦是甚作为执着,其对于“茅台国宴”商标的注册,就是其打造“国家级”白酒的弯道尝试之一。


因而当“茅台国宴”的商标续展前景并且绝不乐观时,贵州茅台一样做了第二手准备。2016年5月16日,贵州茅台于同一天递交了两份商标注册申请,依次为“茅台国礼”与“茅台国韵”。不过这两个商标均已经折戟。


相关流程状态显示,“茅台国礼”于2017年4月进入等待驳回复审环节;“茅台国韵”的申请亦已经遭驳回,并且绝不予受理,该商标已经失效。


对首字为“国”字商标的审查,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可谓慎之又慎。



记者注意到,“国”字头商标的注册失败不止发生于贵州茅台一家身上。五粮液集团旗之下的“国酒五粮液”、杏花村汾酒公司的“国酒汾酒”、衢州国酒壹号旗之下的“国酒一号”等,皆遭驳回商标注册申请。


依据商标局《含“中国”以及首字为“国”字商标的审查审理标准》文件,对于带“国”字头但绝不是“国+商标指定商品名称”组合的申请商标,如于指定商品之上间接表示了商品质量特点或是具有欺骗性,而且有损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或是难产生政治之上不良影响的,应予驳回。


即使“国”字头对于贵州茅台及其他白酒名企有品牌之上的关键意义,因为商标注册政策收紧,这些企业被迫开始寻找其他选择。


“国酒”、“国宴”等一系列含“国”字商标注册屡次受阻的案例亦带给我们一些启示,不论是企业仍然个人,于申请注册商标时,某种要严苛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避免引起一些绝不适当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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